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既减少对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规科、开发利用科、矿管科、测绘科、测绘科、管制科、耕保科、工程规划科等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汇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政府职能转变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承担行政监管检查事项的职能科室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主体,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库
各有关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特点分别建立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借助河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将全市辖区内自然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建立企业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每次选定持有执法证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采取录像、笔录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随机抽取的工作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
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个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由一个责任较大的科室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成本。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具体方案、计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报送政务公开办,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六)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要将严重违法违规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在信用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公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 强化组织领导
各成员科室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