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行政复议决定书 廊国土资复[2017]024号 | ||
发布机构 | 法规科 | 索引号 | MB16894602/2017-00151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7-11-14 | 主题词 |
行政复议决定书
廊国土资复[2017]024号
申 请 人:康永兵,男,汉族,现住三河市燕郊镇东蔡各庄村
被申请人:三河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刘福 职务:局长
申请人称,申请人康永兵对被申请人三河市国土资源局逾期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书》做出答复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本案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确认三河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义务违法;责令被申请人重新限期做出信息公开告知。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17年7月31日向三河市国土资源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8月6日签收。被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没有履行信息公开告知义务,特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请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供下列证据:
1、《信息公开申请书》复印件;
2、国内挂号信信函收据复印件。
被申请人未在期限内向本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依据。
本机关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17年7月31日向被申请人三河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根据物流记录显示被申请人于2017年8月6日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规定: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人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书》后,并未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如下:
确认被申请人三河市国土资源局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三河市国土资源局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65bet假网站_世界杯365软件_365 体育投注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4日
![]() |
地址:河北省365bet假网站_世界杯365软件_365 体育投注广阳道39号国土资源大厦 065000 联系电话:0316-2237138 主办:365bet假网站_世界杯365软件_365 体育投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维护单位:365bet假网站_世界杯365软件_365 体育投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冀ICP备19031506号-4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92号 网站标识码 1310000025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