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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地环科 索引号 MB16894602/2019-01222
        主题分类 专项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3-12 主题词

        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2 17:36 信息来源:地环科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19]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地灾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办字【2018】78号)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的职责依然在自然资源部门。目前,各市、县机构正在进行改革,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受影响,各地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克服观望、等待思想,明确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抓好辖区内核查排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值班值守等工作,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环节不减、程序不乱,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对于不落实防灾责任、不履行防治职责或不作为、慢作为、反映迟缓,甚至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防治措施未落实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抓住重点环节,牢牢把握地质灾害防治主动权

        一是重点防范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三河市东北部山区及山前平原地带,要重点防范崩塌、地面塌陷;大城、文安、安次、香河、霸州等要重点防范地裂缝、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二是把人员聚集区作为防范重点。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治理念,把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养老院、幼儿园、旅游景点、矿山、建设工地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做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和部位。

        三是把汛期(6至9月份)作为重要防治时段。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中之重,要突出做好局地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四是把群测群防做为重要防治手段。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条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强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早部署早安排,做足做细汛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要扎实开展隐患点核查排查。各县(市)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4月20日,各地要迅速组织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核查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禁走过场。确保核查排查数据的准确性。核查、排查工作继续实行责任制,坚持“谁核查、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逐点落实排查责任人,逐点建立排查档案,逐点认真填写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表(附表1),排查时要对各隐患点的防灾标识进行检查,损坏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补充修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表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地环科。4月21日起,市局将组织廊坊勘查院的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查。

        二要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各地要将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制定防灾预案,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并向防灾责任单位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附表2),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附表3),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要认真编制年度防灾方案。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核查结果,抓紧编制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防治重点、防治责任、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人,4月30日之前报同级政府发布实施并报市局地环科备案。

        四要全面维护应急指挥系统。4月底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实时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有关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调试,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操作培训,确保汛期正常运行。维护及运行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市局地环科。

        五要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全面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相关资料进行梳理整理。做好人员、车辆、通讯和专业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应急设备处于最佳状态。做好应急队伍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能够立即响应、迅速到位,全力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四、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预警预报。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警预报水平,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气象条件诱发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科学指导各地开展防灾工作。对于偏远山区、通信能力差的村庄以及建设工地,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务必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工地,防止预警信息发布出现盲区,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到位而导致地质灾害的现象发生。

        二要积极开展巡查监测。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和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特别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后滑坡、崩塌等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重点隐患点要派专人盯守,密切关注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苗头,要立即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果断、及时、有序组织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撤离。

        三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速报制度。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带班力量,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阵以待,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现象发生。一旦遇有灾情和险情,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上报制度的要求,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地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情况不明时要边报告边核实边续报,定性不明时要先报告事件的情况,不能等事件定性后再上报。对于脱岗、漏岗、空岗和迟报、瞒报、漏报灾情险情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将汛期值班表于5月10日前报市局地环科。

        四要着力做好应急处置。遇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除按要求做好灾情速报外,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还要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要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向社会公告,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地组织临灾避险。一旦地质灾害发生,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做好灾情调查、险情分析、应急监测等工作,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五、不留死角盲区,全面消除地质灾害防治薄弱环节

        一要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将辖区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企业,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对生产矿山企业要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通知书,明确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提出的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开展矿区内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警等工作,重点加强矿山堆渣以及崩塌、滑坡周边居民区、工棚、办公场所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对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矿山企业把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预警信号发布要实现全覆盖。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警预报水平,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气象条件诱发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科学指导各地开展防灾工作。在农村山区要因地制宜的利用有限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传统方式,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基层干部群众。对于偏远山区、通信能力差的村庄以及建设工地,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务必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工地,防止预警信息发布出现盲区,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到位而导致地质灾害的现象发生。

        三要将在建工程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要指导辖区内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工作,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要督促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加强对在建工程工地生活办公场所、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制度防灾预案,落实防灾各项措施,同时要严防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六、夯实防治基础,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一要大力开展应急演练。各地要把开展应急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威胁人员安全的重大隐患点,各县要组织避险应急演练。以达到检验应急预案,完善组织指挥系统,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的目的,通过演练,让群众尽快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位置,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应急演练应安排在5月底汛前进行。演练计划于5月20前报市局地环科。

        二要深入开展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各地要结合“4.22地球日” 和“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以群测群防员和农村干部群众为重点,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以贴近实际、简便易学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典型经验做法。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迅速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将宣传画张贴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学校、建设工地等公共场所。还要充分利用汛期地质灾害排查、核查、巡查等机会,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宣讲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努力提高临灾避险能力。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于5月20日前将培训计划报市局地环科。

        三要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借鉴陕西、湖北、重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在逐步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基础上,积极探索“乡镇政府统筹负责、自然资源部门协调督促、地质部门技术支撑、村级组织预警巡查”的“四位一体”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大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学化水平。

        七、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取得实效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质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提请当地政府及时充分、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机制;要将核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提请同级政府按照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分解到乡镇政府及交通、旅游、建设、教育、安监、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县局、乡镇国土所要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沟通协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经常、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存在问题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大力支持。要主动与交通、旅游、建设、教育、安监、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防灾信息共享,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要协调动员当地的地勘单位,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加入到当地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勘查、治理等工作中来。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6月中旬,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年度防治方案编制情况;巡查、速报、值班、预警预报等制度执行情况;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情况;危险区划定、警示牌设立、明白卡发放、群测群防员补贴发放、工作条件保障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65bet假网站_世界杯365软件_365 体育投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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