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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6月25日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为贯彻落实国土部关于开展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大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深入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日”宣传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党委书记孙大起同志任组长的“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国土系统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方法步骤

        宣传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准备(6月19日-6月24日)

        1、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本辖区土地资源概况和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结合“双保行动”,学习了解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及坚守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大意义;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学习农村土地整治的基本政策。为强化学习效果,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土地管理和政策法规知识测试。测试情况月底前报市局办公室。

        2、各县(市)局在总结往年“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准备工作。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印制宣传展板、宣传材料和标语,布置宣传栏,力求形式有创新,富有特色,讲求实效。

        3、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格局。市局将于 6月23日至27日,在市电视台《廊坊新闻》节目前,插播土地日宣传字幕广告。各县(市)局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媒体宣传准备工作。

        (二)上街宣传(6月25日)

        6月25日上午9:00—11:00为统一上街宣传时间。市局和各直属分局在市区时代广场新华路西侧设立宣传咨询点,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设立宣传展板及接受群众咨询的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同时,邀请一支秧歌队和鼓乐队进行现场演出,扩大宣传效果。各县(市)局、廊坊开发区分局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宣传咨询点,上街宣传横幅、资料、设备等自行准备。

        (三)活动总结(6月26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分别对开展“6·25”宣传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于6月底前报市局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宣传主题,精心开展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宣传活动。要在当地电视台或其他新闻媒体发表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文章,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营造全市广泛宣传“土地日”的宣传声势。

        (二)“6·25”宣传日当天,市局和各直属分局要全员参与。直属分局要确定一名副局长带队,带相应的声乐器材,渲染宣传现场气氛。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宣传点的联系和宣传桌椅、横幅的准备工作,在本方案规定的宣传站、点,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开展宣传活动。

        (三)各县(市)局要参照本方案制订本级“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市局“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切实抓好落实。

        (四)各县(市)局要邀请县(市)政府领导参加“6·25”土地日的宣传活动。

        附:市局“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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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局“6·25”土地日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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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确定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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