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效能建设”活动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从抓学习入手,争创“五好”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每月集中一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政策文件和地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章制度。在实践工作中学习好政策、掌握好政策、运用好政策,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工作目标分解表,在编办月会中针对自己完成的工作提出建议、方案,以求在实际工作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成效。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做到了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把握政策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坚持“效能建设”活动同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修订完善科(室)职责,明确各科(室)管理事项、内容、权限等,除涉密外一律向社会公开。以“规范、精细、到位、提高”的标准严格要求每位干部,严格实行目标化管理,狠抓落实,定期考评。
三是坚持“效能建设”活动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将创先争优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创先争优,争做廉洁自律编制干部。
四是坚持“效能建设”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针对各科室工作实际,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逐项细化量化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并要求各科室树立赶超目标,最终实现年底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坚持“效能建设”活动同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相结合。重点抓好编办服务窗口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把公开透明贯穿于业务经办和窗口服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编办各项工作在科学发展上有新突破、在作风效能上有新改进、在服务能力上有新提高、在体制机制上有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