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
通 知
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分局:
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0]18号)规定,由365bet假网站_世界杯365软件_365 体育投注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辖区内2009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的报名审查工作,市局土地利用科为市辖区内报名点,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 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 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我省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统一截至2010年6月30日。河北考区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于5月10日开通,接受网上报名。6月10日至6月30日统一办理现场报名审核。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操作。今年所有考生都要上传电子照片(老考生也要重新上传),报考人员上报电子照片要面部清楚,背景为蓝底正照、jpg格式、分辨率450*600。
三、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每科75元,另加报名费每人10元。
四、考试科目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到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联系人:冯欢 沈阳春
土 地 利 用 科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