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为民服务>环卫服务>行业新闻>正文

        河北出台政策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

        时间:2023-01-19 来源:撰稿人:张倩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园区项目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河北省提出,要强化政府前期统筹,减少后续审批阶段跨度用时;规范审批关联事项,设定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时长;简化重点环节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施工许可并联实施。

        强化政府前期统筹。河北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市政工程、地下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形成“一张蓝图”。加强前期服务指导,各级政府要明确项目前期服务的部门职责,针对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抗震设防和安全生产等建设条件和要求,指导意向投资主体及时开展相关评估评价事项,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减少后续审批阶段跨度用时。同时,强化区域评估及应用,指导市、县对园区内各类评估评价应评尽评,并及时对外公布区域评估成果,明确适用情形。规划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区域评估成果直接共享复用,区域内项目不再进行单项评估评价。符合规划环评结论的建设项目,可与规划环评共享区域环境质量、污染源调查等资料,简化选址符合性分析、总量控制要求、配套基础设施可行性等内容。
            规范审批关联事项。若干措施提出,设定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时长,纳入审批环节、由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技术性审查服务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评审和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简化园区项目报审程序,园区项目报审过程中,需省级或市级审批的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再经由下级部门初审转报,项目单位直报终审部门。
            简化重点环节审批手续。河北省调整了环评审批时序、范围,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施工许可并联实施,不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前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拓宽验收确权方式,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允许项目单位根据需要申请单体或分期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应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外,在扩大园区自主权方面,河北省提出,在不突破国家现行产业准入政策的前提下,园区根据自身功能定位,自主制定产业准入标准和目录。充分赋予园区管理机构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权限,已赋予园区的管理权限,各地各部门不得变相截留或收回。推行首违不罚包容性执法,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首次发生无主观故意、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害的违法行为,以警示教育、限期整改为主,免予行政处罚。

        上一篇文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当前文章:河北出台政策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

        下一篇文章:无

        X 公众号 廊坊建设为民服务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