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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假网站_世界杯365软件_365 体育投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清单

        时间:2020-04-17 来源:撰稿人:李双菊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雅黑宋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风险规章制度和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建筑市场监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订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3.拟订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4.拟订建设监理和工程检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5.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6.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

        工程质量

        安全监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政策法规

        与执法监督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订村镇建设政策

        村镇建设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2、拟定全市职责范围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指导监督落实;3、拟定《365bet假网站_世界杯365软件_365 体育投注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4、贯彻执行国家、省房屋安全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5、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的鉴定和治理;6、负责督导各建制镇以上房屋安全管理和危陋房屋的检查及统计上报工作;7、协助三区政府做好市区{开发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8负责督导各地区划内房屋装饰装修后的使用安全;9、负责调处房屋损害纠纷。

        安全生产管理科

        (房屋安全监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3.拟订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4.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交易和房屋面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设科技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

        住房保障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物业行业监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和规章制度;3.组织编制、实施市级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4.指导、参与城市设计;指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指导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行。

        城市建设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贯彻落实城市供水、环境卫生、燃气、供热行业技术标准;2.负责拟定全市城市供水、环境卫生、燃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环境卫生、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城市管理科

        2

        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1、拟定全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2、做好中央、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3、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4、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安全使用;5、负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住房保障科

        3

        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定适合我市的住房政策,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保障科

        1、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拟订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3、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交易和房屋面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4

        负责推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工作;指导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收集、发布工程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市场价格信息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2.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3.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4.指导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

        工程质量

        安全监管科

        贯彻落实工程量计算规则,收集、发布工程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市场价格信息。

        建筑市场监管科

        5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做好统计分析工作;2、依法依规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管,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管;3、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存量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备案管理;4、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5、负责市区房地产经纪、租赁机构的备案及评估机构备案材料初审工作;6、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存量房、租赁房交易资金监管;7、负责指导全市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8、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1.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2.拟定物业管理(含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信息信用管理;4.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市住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5.会同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基准价格;6.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7.负责物业行业统计工作;8.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9.负责物业管理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物业行业监管科

        6

        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省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1.负责国家、省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2.拟订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地方性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建筑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3.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4.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市场;5.负责信用体系建设。

        建筑市场监管科

        1、拟订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检测机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2、拟订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机构的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工程质量

        安全监管科

        7

        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编制市级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行业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参与城市设计;指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指导城市建设行业相关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和实施;2.指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3.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区环城水系水域)建设和安全运行;4.指导城市排水防涝、道路桥梁、照明设施以及专业亮化管理工作;5.指导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建设及运营管理;6.指导轨道交通建设;指导、参与城市设计;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7.负责对主城区城市照明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考核;8.依法依规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科

        1.组织编制、实施市级公用行业发展规划;2.指导各地建设行业相关公用行业的专业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指导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行;3.指导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节水管理和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清理及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负责公用设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5.承办人居环境奖和“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组织评选和复查工作;6.依法依规负责环卫设施、公共供水设施和垃圾、燃气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科

        1.指导城市(县城、城区)园林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2.依法依规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3.指导城市(县城、城区)园林绿化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4.拟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园林绿化管理科

        8

        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乡村建筑风貌管控;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建制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1.指导完成全国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工作;2.指导县级政府制定“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政策,落实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完成省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计划;4.指导省重点培育的特色小城镇落实省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

        村镇建设科

        9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1.负责建筑施工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2.拟订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3.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4.拟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工程质量

        安全监管科

        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消防审验科

        10

        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

        1.指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产业现代化2.拟订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3.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及绿色建筑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4.拟订城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及技术规范;5.组织重大科技课题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6.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个人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11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指导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行为监督与考核;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行为监督与考核;依法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案件以及依法应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1.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规范执法审查环节,负责对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处罚的案件的合法性审查;2.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起草科室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组织业务科室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4.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5.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6.负责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政策法规

        与执法监督科

        12

        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合作2.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涉外事宜

        财务与审计科

        13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组织落实省级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2.负责园林城市(县城、城区)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园林绿化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