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我市将开展2022年度参保职工医疗救助 3月1日开始申报
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3月1日起,我市2022年度参保职工医疗救助工作进入网上申报阶段,3月31日申报结束。
此次救助对象包括经民政部门批准在2022参保年度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的;夫妻双方一方失业并在2022参保年度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2022参保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者。
上述所说的2000元、5000元、10000元,为医疗救助起付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起付线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按比例救助。
本次救助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救助办法,个人负担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的,救助比例为15%;个人负担金额在3至5万元(含)的,救助比例为30%;个人负担金额在5至10万元(含)的,救助比例为40%;个人负担金额在10至15万元(含)的,救助比例为50%;个人负担金额在15至20万元(含)的,救助比例为60%;个人负担金额在20至25万元(含)的,救助比例为70%;个人负担金额在25至30万元(含)的,救助比例为80%;个人负担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救助比例为90%。
失业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享受低保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最高100%。救助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发放,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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