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泰小区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尽快办理完善产权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9-01-07 来源:撰稿人:Roc 撰稿单位:
金泰小区三期2#、5#楼的经济房业主:
经市政府批准,金泰小区三期2#、5#楼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完善产权优惠政策(自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按照满5年时上一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33%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延期至2019年5月31日止。
请金泰小区三期2#、5#楼的业主,如有意愿完善产权,请尽快办理。
特此通知。
市经济房限价房管理中心
2019年1月7日
上一篇文章: 关于印发《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完善产权及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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